Sunday, October 30, 2005

禁煙 / 影響他人

曾經為“禁煙”一事發生激辯。今日在早餐時,有一個食客因新聞中的足球比賽報導而大呼小叫,令 Ajahn Paul 想起戒律的最終要求就是不影響他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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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有報導稱,全港每年最少有 1,324 人因二手煙而死亡!先不論 1,324 在七百多萬中的比率﹝少過百分之1.8914.........﹞,Ajahn Paul 只懷疑他們的數據及證據是如何得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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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是因為這千多人都沒吸煙,但他們家人有吸煙而作為證據,那就不如看看在他們當中有幾多人是每天要在路邊巴士站等車吧!Ajahn Paul 相信他們的致死原因是吸入廢氣大於吸二手煙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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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年前,飛機、公車、戲院都可以吸煙,餐廳酒樓亦沒有非吸煙區,那時不知有多少人因二手煙而死亡。現在突然,非常突然地說二手煙殺死人?!這十多年裡,香港多了多少車輛?!多了多少冷氣系統?!更多了一個二十四小時的機場,而機場位置與香港的風向關係,令機場的廢氣有多少吹了過市區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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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了那麼多,其實想帶出一個問題!煙味對非吸煙者的確是不好受,但 Ajahn Paul 認為是否影響他們身體還是言之過早!相反,以不影響他人為大前題的話,是否應叫那些大口狗將音量收細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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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有很多大口狗在很多的公眾地方 bi li ba la,極度影響他人﹝當然,還有很多影響他人的行為,現只以聲音作例子﹞,為何不加以禁止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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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些非煙民可能會說,就算二手煙未能百份百證實對健康有威脅,但亦有一定程度的影響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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錯!知否聲音可令人極度不安,根據中醫學說,心情﹝情志﹞是對健康構成傷害的最大原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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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若要禁煙,則應先禁語、禁止他人到入閘前才取‘八達通’、禁止有臭狐的人出街、禁止手腳慢的人做服務性行業、禁止‧‧禁止‧‧禁止‧‧禁止‧‧‧之後才禁煙吧!

凡為醫者

在學中醫時見到這句“凡為醫者,性存溫雅,志必謙恭,無自妄尊,不可矯飾,疾小不可當大,事易不可雲難,貧富用心皆一,貴賤使藥無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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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jahn Paul 將此改為“凡為行者,心存慈悲,志渡眾生,無自妄尊,不貪五欲;未證不可言證,因果不可強違;貧富皆不攀緣,貴賤等無差別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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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句將成為本門門訓,所有弟子必須跟從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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